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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今日正式终结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4-5-1 21:38:15 来源:本站 【字号: 】 浏览

    “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是我们最常听见的一句广告词,按照字面理解,很多人都以为,“驰名商标”代表某个品牌商品质量好、信誉高。实际上真是如此吗?

    据了解,2001年“驰名商标”在第二次《商标法》修订中出现时,本意是对其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可以跨类别、跨领域实施更好地保护,防止被侵权“傍名牌”,而并非一个荣誉称号。商品贴着“驰名商标”标识,并不足以说明其质量胜过同类产品。

    在上个月20日举行的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今天(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同时,工商总局明确:“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并于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

    “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今日正式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