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 李经理
  • 联系电话: 15533507750
  • 联系传真: 03353377626
  • 公司地址: 顶好电子城
  • 邮  编: 066000
  • 电  邮: 6620148@qq.com
  • 教育部: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4-6-28 9:56:07 来源:本站 【字号: 】 浏览

    2014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即将进入录取工作阶段,昨天,教育部召开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为高招工作划定“红线”。与以往规定不同,此次教育部针对高校、省级招办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分别划定了禁区。其中,针对高校的禁令多达12条,明确规定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此前,教育部曾针对高招工作发布过“十条禁令”,新禁令更加细化,分别针对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及高校,分别发出禁令。其中,针对高校招生的禁令多达12条。明确要求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或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要求;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

    在录取安全上,要采用先进的认证与加密、防攻击防病毒和操作系统漏洞扫描等信息安全技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查询及发布系统、网上报名系统、志愿填报系统以及网上录取等系统的安全防护。网站发布信息要定期比对校验,采取必要网页防篡改措施,严防数据泄露和篡改。

    通知特别提到,完善网上录取安全监测响应机制。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研判,快速处置,严防木马病毒感染和黑客入侵。对于连续提供服务的系统,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教育部: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