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25元至270元/月提高到290元至330元/月。其中,秦皇岛城区和抚宁县城不低于330元/月,昌黎县城不低于310元/月,青龙和卢龙县城不低于29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900元至1200元/年统一提高到不低于1600元/年。同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将随之提高,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据介绍,这次提标是该市自1996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的第五次提标。